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黑龙江哈尔滨】尚志市茂林笔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业未经营案

2021-03-26 14:36:00 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尚志市茂林笔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业未经营案【2021】8-03号

尚志市茂林笔业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超过六个月)案,已经调查终结。我局于2021年1月11日,通过尚志市人民政府网站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尚市监处听告字〔2020〕8-03号),现公告期已满60日,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理由。

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尚市监处字〔2021〕第8-03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尚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尚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之岚智能锁带你遇见未来

  • 清宫药业 :存诚慎药性 仁术尽平生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医疗器 ...

  • 河北省昌黎县因地制宜发展大棚葡萄、 ...

  •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