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下半年海南省流通市场电吹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广州市滨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王家用电器公司”)生产的2批次欧莱诗电吹风(规格型号:BW-237/BW-2385)被检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等项目不合格。
此前连续3年被检出不合格产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滨王家用电器公司生产的欧莱诗电吹风早在2015年至2017年就曾接连曝出不合格问题。
2017年4月10日,原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责令经营者对认定的缺陷商品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的公告(2017年第1批)》显示,标称滨王家用电器公司生产的3款电吹风(规格型号:BW-7103/BW-2201/BW-2380)存在缺陷,涉及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输入功率和电流等问题。
2016年11月中旬,原广东省质监局通报的2016年17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显示,标称滨王家用电器公司生产的标称AORISSE欧莱诗电吹风(规格型号:BW-2202)被检出骚扰功率、谐波项目不合格。
2015年9月9日,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15年广州市皮肤和毛发护理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滨王家用电器公司南村分公司生产的欧莱诗电吹风(规格型号:BW-888)被检出骚扰功率项目不合格。
销售不合格产品曾被处罚
原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穗番工商处字[2017]153号)显示,2016年10月27日,原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网络抽检对滨王家用电器公司销售的小家电商品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滨王家用电器公司销售的欧莱诗牌电吹风(型号:BW2380)被判定不合格。该局于2017年3月21日对该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无上述不合格商品在售,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该局立案查处。
经调查,滨王家用电器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购进了上述涉嫌不合格的欧莱诗牌电吹风(型号:BW-2380)6台,进货价103元/台。滨王家用电器公司将上述商品放在其经营的京东网店“欧莱诗旗舰店”中销售,标价128元/台。至2017年3月2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滨王家用电器公司已将上述商品全部销售出去。经查明,上述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5-2008第10章要求、骚扰功率不符合GB4343.1-2009第4章要求,属于A类不合格。
上述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2017年5月31日,原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滨王家用电器公司做出如下处罚: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以上不合格商品,罚款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