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市监北兴罚〔2021〕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天津市徐广才干货经营部(徐广才) |
注册号 | 92120105MA061L8E0K | ||
单位 | 名称 | ||
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月5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市监北兴罚〔2021〕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 姓名(名称) | 天津市徐广才干货经营部(徐广才) |
注册号 | 92120105MA061L8E0K | ||
单位 | 名称 | ||
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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