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解除通知书
皖药监停解〔2021〕1号
亳州中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2月10日发布《关于暂停亳州中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通告》(〔2020〕年第4号),通知你单位暂停生产“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 ”。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安全隐患已依法处理,现决定解除相关产品的暂停生产措施,具体产品为: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元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