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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生产法!北京天罡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1-01-05 17:40: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其中,北京天罡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因违法被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处罚。

(京) 应急罚〔2020〕执法-50号显示,对该公司的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此次处罚事由为: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据此对北京天罡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截图)

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天罡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曾两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日期:2020年10月16日,作出决定机关(列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移出日期:2020年12月1日,作出决定机关(移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列入日期:2016年7月6日,作出决定机关(列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移出日期:2017年6月28日,作出决定机关(移出):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多次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经过查询发现,该公司此前也曾因多次违反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

天眼查显示,决定文书号为京建法罚(兴建)字﹝2020﹞第680192号,处罚日期为2020年11月11日,该公司因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被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2万元。

决定文书号为京建法罚简(兴建)字[2019]第680041号,处罚日期为2019年3月25日,该公司因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决定文书号为京建法罚(亦建)字 [2016] 第 750160号,处罚日期为2016年11月29日,该公司因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处罚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决定文书号为朝安监管罚[2015]005-A1,处罚日期为2015年3月3日,该公司因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被事故科罚款11万元。

(来源:天眼查)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天罡星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日,法定代表人韩德刚。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租赁、维修机械设备(专项审批项目除外);专业承包;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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