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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2020-12-22 22:56: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药械化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凤城十路店、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

其中,对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未草)市监药罚[2020]11号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

916101325874318374    

张佩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主动履行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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