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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海露染发膏”连续3年上抽检“黑名单”

2020-12-18 18:38: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2020年12月17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4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85号)显示,标示广州市海露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露化妆品公司”)生产的2批次海露染发膏(咖啡色)(亚麻色)(包装规格:100ML/90g)(标示批号:HL1710301001/HL18082240502)在不合格名单之列。

上述2批次产品涉及的问题包括:产品标签标识指向不明;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氨基苯酚;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等。

连续3年上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名单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近3年海露化妆品公司频繁被市场监管部门“点名”。

2020年4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3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28号)》显示,标示海露化妆品公司生产的海露烫发膏(标示批号:HL1808210901/2)/海露染发膏(标示批号:HL1711201002)在不合格名单之列,涉及的问题包括:包装保质期与批件保质期不一致;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氨基苯酚等。

2019年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7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号)》显示,标称海露化妆品公司生产的海露染发膏7/17栗棕色(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HL1711041301/2020-11-04)被检出如下问题:产品标签标识成分指向不明;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4-氨基间甲酚;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2018年底通告的5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情况显示,标示海露化妆品公司生产的海露染发膏(栗棕色)(生产日期或批号:HL1711080701)被检出如下问题:该产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未检出批件标识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4-氨基间甲酚;检出批件未标识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间苯二酚。

近4年接连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产品频繁抽检不合格之外,海露化妆品公司近几年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记录也不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数据显示,海露化妆品公司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海露染发膏(批号:HL1711201002)、海露染发膏(金铜色)(批号:HL18082330501),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1989〕第3号)第二十五条,于2020年5月15日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8294.4元。

2019年8月27日,广东省药监局在对海露化妆品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管理存在问题,生产设备未正确标示状态标识;物料与产品管理存在问题,成品仓地面存在部分积水;乳化车间存放的待投料原料无标签标识。上述行为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彼时被责令限期整改。

系统数据显示,海露化妆品公司因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于2018年12月29日被原广州市白云区食药监局没收违法所得537.6元,罚款2688元。该公司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先后于2018年4月18日和8月28日被原广州市白云区食药监局处罚,罚款合计51408元。此外,该公司还曾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于2017年9月28日被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停止日用化学品制造项目生产;罚款30000元。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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