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四川省凉山州抽检200批次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4批次

2020-12-16 18:08: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四川省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号)显示,近期,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果类等3个亚类的食用农产品200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蔬菜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以及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县(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会东万家汇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镉(C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二、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盐源县鸿泰农贸市场58号摊位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西昌市菜鲜叶绿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小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美姑县团结街农贸市场吉尔尔达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以上三批次样品检验机构均为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附件1-本次抽检项目.pdf

附件2-合格-2020年第4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附件3-不合格-2020年第2号食品抽检信息.pdf

附件4-不合格项目解读.pdf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