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外购提取物生产复方金银花颗粒等行为,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暂停你企业复方金银花颗粒品种的生产和销售。
二、对外购提取物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应立即启动召回并迅速实施。产品召回的情况和进展应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告我局。
三、鉴于你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向我局提交了停产报告,至今未恢复生产,你企业恢复生产时须书面报告我局,经我局组织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恢复生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