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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店铺因虚假宣传被罚

2020-12-02 10:03: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12月1日,中国质量新闻网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崇处〔2020〕302019001488号)(以下简称“处罚书”)内容中发现,李佳琦持股49%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妆佳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于2020年6月10日被罚款1万元。

处罚书显示,举报人称2019年8月24日在上海妆佳公司开设的天猫网店(李佳琦专属店)购买了42瓶菲诗蔻洗发水,价格 3738元。该店家在网上虚假宣传该洗发水有防脱发功能,实际上没有,故投诉其为虚假广告。

经查明:上海妆佳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4 日。2019年4月在其天猫商城平台上自行开设的网店(李佳琦专属店)发布菲诗寇洗发水具有防脱发功效,且无法提供相关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的为虚假广告,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目前,在“李佳琦专属店”中已搜索不到“菲诗蔻洗发水”。

此外,李佳琦直播间因“买完不让换”,近日还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点名”。有网友投诉称@李佳琦直播官方微博:“你们直播间什么操作?第一次翻车,是只管卖,不管售后了么?买完不让换什么意思?那在直播间抢什么抢?费那么大劲抢完了,结果出现质量问题,一句让我退货不让我换搪塞我?我还怎么敢在直播间买东西?”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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