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8期)。通告称,近期,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3大类共37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6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1、嘉善县罗星街道浙北果蔬批发交易中心嘉善县马恩敏海水产摊销售的梭子蟹,镉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晓真小吃店销售的湿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海宁市许村镇陈永明肉皮加工场生产销售的盐炒肉皮,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4、海宁市许村镇蔡国民肉皮加工场生产销售的盐炒肉皮,酸价、过氧化值两项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5、嘉兴市秀洲新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紫薯月饼,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金发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嘉兴市绿佳蔬菜批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经开区等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各地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1 | / | / | 嘉善县马恩敏海水产摊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浙北果蔬批发交易中心 | 梭子蟹 | 散装称重 | / | 2020-09-16 | 镉(以 Cd 计)║1.0mg/kg║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 |
2 | / | / |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晓真小吃店 | 浙江省嘉兴市大树花园商务中心2号楼118F218营业用房 | 湿米粉 | / | / | 2020-10-06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160g/kg║不得使用 | 餐饮食品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E+09 | |
3 | 海宁市许村镇陈永明肉皮加工场 | 海宁市许村镇巷东村陈联组27号 | 海宁市许村镇陈永明肉皮加工场 | 海宁市许村镇巷东村陈联组27号 | 盐炒肉皮 | 散装称重 | / | 2020-09-25 | 酸价(以脂肪计)║3.8mg/g║3mg/g | 肉制品 |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 |
4 | 海宁市许村镇蔡国民肉皮加工场 | 海宁市许村镇巷东村陈联组3号 | 海宁市许村镇蔡国民肉皮加工场 | 海宁市许村镇巷东村陈联组3号 | 盐炒肉皮 | 散装称重 | / | 2020-09-28 | 酸价(以脂肪计)1║3.5mg/g1║3mg/g1 | 肉制品 |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 | |
5 | / | / | 嘉兴市秀洲新区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611号 | 紫薯月饼 | 散装 | / | 2020-09-19 | 酸价║8.6mg/g║≤5mg/g | 餐饮食品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E+09 | |
6 | / | / | 嘉兴市水产肉食品批发市场金发水产店 | 嘉兴市中环南路与320国道交叉口西侧水产市场2幢A区48号 | 鳊鱼 | / | / | 2020-09-29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300.5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
7 | / | / | 嘉兴市绿佳蔬菜批发有限公司 | 嘉兴市中环南路与320国道交叉口西侧蔬菜市场四区430号 | 芹菜 | / | / | 2020-10-15 | 毒死蜱║0.17mg/kg║≤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