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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平凉市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商品煤(煤炭生产企业)监督抽查检验结果

2020-11-20 23:24: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甘肃省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11月19日消息,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商品煤(煤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平市监发〔2020〕471号)文件要求,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市质检中心对平凉辖区内商品煤生产企业的煤炭质量进行了抽样和检验工作。目前检验工作已全部完成。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次商品煤(煤炭生产企业)利用甘肃省协调监管平台,采取“双随机”方法抽取10家煤矿生产企业。市质检中心抽样人员、华亭市、崇信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实际抽取8家煤矿11个批次商品煤,2户企业停产未抽到样品。检验合格率皆为100%。

按照《2020年平凉市煤炭市级质量抽查实施细则》的要求,本次商品煤市级监督抽查判定项目为:灰分(Ad)、硫分(St,ad)、氟(Fad)、氯(Clad)、汞(Hgad)、磷(Pad)和砷(Asad)。从检验数据来看,平凉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在灰分(Ad)、硫分(St,d)、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和金属元素含量指标上都达到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根据本次商品煤(煤矿)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来看,目前平凉市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煤质量较为稳定,企业对生产环节和质量控制较为严格。但监管部门仍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风险。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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