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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销售防蓝光眼镜监督抽查情况

2020-11-16 23:29: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以及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集中组织力量对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东方购物、i百联5个网络交易平台32家企业销售的49个品牌72批次防蓝光眼镜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测,有1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6.4%。另外,还发现8批次产品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涉嫌“三无”。

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可见光透射比、紫外光谱透射比、明示透射比、防蓝光性能和标志五个项目。其中,防蓝光性能不合格,有12批次。防蓝光性能是反映防蓝光眼镜对于蓝光防护的重要性能指标,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配戴者无法有效阻隔蓝光,起不到视力防护的作用。紫外光谱透射比不合格,有2批次,该指标不合格,人眼存在被紫外线伤害的风险,长时间佩戴可能伤害佩戴者的眼睛和视力健康。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有1批次,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明示透射比不合格,有5批次,该指标不合格,实际性能未达到企业宣称,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标志不合格,有6批次,该指标不合格,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防蓝光眼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防蓝光眼镜时,应索要包装和吊牌,避免发生质量问题时,举证困难,并在发票上要求注明品牌、类别和型号。

二、使用电子产品时建议佩戴防蓝光镜片,但不建议在日常生活中长时间佩戴防蓝光镜片。消费者要根据自己接触蓝光的实际情况,合理挑选防蓝光镜片,不是蓝光透射比越低的镜片就一定适合。儿童佩戴防蓝光镜片请在专业人士或视光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三、消费者选取防蓝光镜片要索要镜片包装,检查包装上镜片参数是否齐全,是否明示“防蓝光”等字样,对于产品明示具体防蓝光参数的,最好要求商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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