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汽车轮胎 辽宁鞍山一家企业被罚

2020-09-15 00:0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关于鞍山轮胎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汽车轮胎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岫市监罚字〔2019〕74号

鞍山轮胎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  强制标准汽车轮胎案

鞍山轮胎有限公司

  91210322120373143N 

陈仁华

1、当事人涉案的2019年度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汽车轮胎是鞍山轮胎有限公司于2019年6至7月间生产的,共生产了1370条。国抽时取样8条,现库存涉案汽车轮胎1362条,现封存于当事人厂区库房内。2、涉案轮胎销售价格294元/条,货值总额402,780元人民币:(肆拾万贰仟柒佰捌拾元整),涉案轮胎没有销售,无违法所得。3、经公安部门调查审核,该案不够刑事追诉,退回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4、该公司涉案生产该型号的轮胎已从2019年8月起生产线全部停产,生产该型号轮胎CCC认证证书已注销,今后也不予生产该型号轮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条件从轻处罚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涉案轮胎;
  2、没收当事人违法生产涉案轮胎1362条,进行报废,残值上缴国库;
  3、处当事人违法生产涉案轮胎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402,780.00元(人民币:肆拾万贰仟柒佰捌拾元整)上缴国库。

完全履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该治了! ...

  • 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举 ...

  • 江西省新余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第三方检 ...

  • 伽师县馕文化产业园工人从馕坑中取出 ...

  • 赣深高铁柳城东江特大桥跨京九铁路连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