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2020-08-13 23:08: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7期食品抽检信息称,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494批次,已检验494批次,478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16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其中,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如下:

本次有5批次餐(饮)具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有1批次米面及其制品(自制)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有1批次焙烤食品(餐饮)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7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1、茂名市茂南区九和农庄使用的“餐饮具”(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0-06-29)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信宜市尚旺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0-6-30)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茂名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0-6-29)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茂名市电白区招财美食店使用的“餐饮具”(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0-07-21)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茂名市茂港区进港大饭店使用的“餐饮具(自配)”(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0-07-22)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茂名市汇丰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营养麦香包”(规格:散装称重,加工日期:2020-06-10)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化州市河西御香楼酒店经营的“菠萝包”(规格:散装,加工日期:2020-06-15)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该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餐饮食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加工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分类公告号公告日期任务来源/项目名称检验机构备注
1//茂名市茂南区九和农庄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石曹坑仔塘村79号之一餐饮具散装/2020/6/29大肠菌群‖检出/50cm2‖不得检出/50cm2餐饮食品

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信宜市尚旺大酒店有限公司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兴路(新里开发区三区十六单元)餐饮具散装/2020/6/30大肠菌群‖检出/50cm2‖不得检出/50cm2餐饮食品

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茂名市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茂名市双山三路99号餐饮具散装/2020/6/29大肠菌群‖检出/50cm2‖不得检出/50cm2餐饮食品

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茂名市电白区招财美食店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南海大道加油站对面餐饮具(自配)散装/2020/7/21大肠菌群‖检出/50cm2‖不得检出/50cm2餐饮食品

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茂名市茂港区进港大饭店茂名市茂港区进港大道炮台餐饮具(自配)散装/2020/7/22大肠菌群‖检出/50cm2‖不得检出/50cm2餐饮食品

广东/市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茂名市汇丰大酒店有限公司茂名市油城四路107号大院营养麦香包散装称重/2020/6/1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16g/kg‖不得使用餐饮食品

广东/省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7//化州市河西御香楼酒店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北堤路(黄成春屋一至四楼)菠萝包散装/2020/6/1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11g/kg‖不得使用餐饮食品

广东/省抽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