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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

2020-08-04 21:44: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4日,陕西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禽畜肉及其产品5批次、水果4批次、鲜蛋3批次,全部合格;蔬菜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华家超市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2020-06-18),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8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0-06-19),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73.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韩城市金城区东东蔬菜部购进的豆芽(购进日期:2020-06-19),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46.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合格产品.xls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
型号
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备注
1//华家超市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乔南路豆芽无包装/2020-06-186-苄基腺嘌呤(6-BA)‖88.5μg/kg‖
不得使用
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新城区黄河大街与乔南路十字黄豆芽无包装/2020-06-196-苄基腺嘌呤(6-BA)‖73.8μg/kg‖
不得使用
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韩城市金城区东东蔬菜部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区象山市场豆芽无包装/2020-06-196-苄基腺嘌呤(6-BA)‖46.2μg/kg‖
不得使用
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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