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新疆抽检8类食品79批次样品 不合格1批次

2020-06-05 23:40: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4期) 2020年 第50号。

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酒类、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乌鲁木齐安居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虫面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本次检验项目.docx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