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5月22日,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20第2期)》。据通告,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月、五月陆续开展了对学校食堂复用餐饮具抽检。本次抽检的复用餐饮具共47批次,经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43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率为91.5%。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平阳县鳌江小学使用的1批次汤匙(已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50cm2):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使用的1批次餐盘(已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50cm2):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使用的1批次汤匙(已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50cm2):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四)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使用的1批次碗(已消毒),大肠菌群检出值(/50cm2):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等各个环节,生产设备不干净、工人不注意卫生、杀菌设施失控、包装车间和销售环境太差均有可能导致大肠菌群超标。消费者食用大肠菌群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
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鳌江分局、萧江分局已开展调查,查处情况将于案件处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布。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来源商品,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消费者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XC20330326321130295 | 1 | / | / | 平阳县鳌江小学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塘古南路 | 汤匙 | / | / | / | 大肠菌群 | 餐饮食品 |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20第2期) | 2020.5.18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 | 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XC20330326321130307 | 2 | / | / | 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大同南路46号 | 餐盘 | / | / | / | 大肠菌群 | 餐饮食品 |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20第2期) | 2020.5.18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 | 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XC20330326321130308 | 3 | / | / | 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大同南路46号 | 汤匙 | / | / | / | 大肠菌群 | 餐饮食品 |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20第2期) | 2020.5.18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 | 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
XC20330326321130309 | 4 | / | / | 平阳县萧江镇第三小学 |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大同南路46号 | 碗 | / | / | / | 大肠菌群 | 餐饮食品 | 平阳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20第2期) | 2020.5.18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 | 平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附件1:合格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