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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食品抽检不合格 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被处罚

2019-12-23 15:28: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6期),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生产的“长崎蛋糕(芝士味)”及“长崎蛋糕(抹茶味)”产品被检出不合格。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据通告,广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生产的“长崎蛋糕(芝士味)”产品(商标:金稻谷+图案,规格型号:256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6月19日)和“长崎蛋糕(抹茶味)”产品(商标:金稻谷+图案,规格型号:256克/袋,生产日期:2019年06月19日),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涉案产品在外市流通环节抽检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该项目受储运流转中的不良影响较大,产品在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且该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或质量投诉,积极对涉案产品进行召回,属于应当减轻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00元;2.处罚款1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19〕Z51213001号。

该企业自查分析上述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市场配送储运不当。针对上述问题,该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跟客户沟通,加大对市场运输储存的把控,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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