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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1批次不合格

2019-12-20 15:48: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9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第11期抽检信息公告称,本期公布105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8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104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

调味品1批次,阳泉市矿区东心冷鲜肉店销售的标称阳泉市双槐食品酿造厂生产的陈醋(酿造食醋)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合肥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二、合格样品104批次,具体为

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极性组分等4项指标。

2.调味品24批次,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铅、总砷、糖精钠等10项指标。

3.肉制品10批次,检测项目为: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等3项指标。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二氧化硫、糖精钠等3项指标。

5.蔬菜制品10批次,检测项目:亚硝酸盐、山梨酸、苯甲酸等3项指标。

6.豆制品10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铝、苯甲酸、山梨酸等3项指标。

7.淀粉及淀粉制品10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铝、二氧化硫等3项指标。

8.酒类1批次,检测项目为:氰化物、酒精度、铅、甲醇、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等7项指标。

9.粮食加工品31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镉、总汞等3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15投诉举报。

2019年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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