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青海省药监局:沐浴露、洗发液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2019-12-19 22:52: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2月18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2019年 第8号称,根据2019年全省化妆品抽验检查方案的要求,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天津北辰区妙丽日化厂生产、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分装使用的沐浴露、洗发液6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验项目】微生物。

通告指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属地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将该单位使用假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按规定时限完成对该单位的调查处理。

青海省2019年化妆品省级监督抽检6批次不合格名单

序号

检品名称

生产单位

被抽样单位

抽样地点

检验项目

检验结论

1

沐浴露(2508室)

天津市北辰区妙丽日化厂

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

宾馆

1.微生物
2.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等12种组分

不合格

2

沐浴露(2606室)

天津市北辰区妙丽日化厂

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

宾馆

不合格

3

沐浴露(2702室)

天津市北辰区妙丽日化厂

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

宾馆

不合格

4

洗发液(2508室)

天津市北辰区妙丽日化厂

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

宾馆

不合格

5

洗发液(2606室)

天津市北辰区妙丽日化厂

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

宾馆

不合格

6

洗发液(2702室)

天津市北辰区妙丽日化厂

西宁市城中区金百伦酒店

宾馆

不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