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8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食用农产品共50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48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梁山县正源酱菜调料门市部销售的鲜鸡蛋检出了氟苯尼考;泗水县泗河办德峰水产海鲜店购进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不合格信息已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相关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