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1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68批次,其中165批次合格, 3批次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芜湖锋味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后腿肉(猪肉),检测出 氧氟沙星║454.4μg/kg║不得检出 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弋江区江北蔬果超市销售的黄豆芽,检测出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0.4mg/kg║不得检出 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花津南路店销售的前腿肉(猪肉),检测出 磺胺类(总量)║438μg/kg║≤100μg/kg 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时应尽量选择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以及政府规划具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功能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凭证,以便维权时使用。为保持鲜活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肉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市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检验结果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食品分类 |
1 | / | / | 芜湖锋味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省芜湖市 | 后腿肉(猪肉) | 称重 | 2019-09-06 | 不合格 | 氧氟沙星║454.4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 | / | / | 弋江区江北蔬果超市 | 安徽省芜湖市 | 黄豆芽 | 称重 | 2019-09-10 | 不合格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0.4m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3 | / | / | 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花津南路店 | 安徽省芜湖市 | 前腿肉(猪肉) | 称重 | 2019-09-10 | 不合格 | 磺胺类(总量)║438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