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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抽检乳制品样品45批次 不合格1批次

2019-11-30 02:51: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4期) 2019年 第96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样品4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产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大肠菌群、酵母和霉菌。

信息显示,伊宁市阿纳迪雅儿酸奶厂生产的阿纳迪雅儿原味酸奶,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用来判定食品在被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的指标。霉菌在自然界中分布极广,多数霉菌对人是有益的,也有一些霉菌对人体有害。霉菌污染食品后,不仅引起食品变质,而且霉菌产生的有害代谢产物霉菌毒素可能引起食物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中规定,乳制品一批样品的霉菌≤30CFU/mL。霉菌超标的可能原因:一是原料或包装受到污染;二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三是储运不当。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中规定,乳制品一批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5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CFU/mL。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辅料受到污染,或者是生产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乳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共抽检乳制品样品45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大肠菌群、酵母和霉菌。
   
不合格产品信息见下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伊宁市阿纳迪雅儿酸奶厂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发展乡街17109

伊宁市阿纳迪雅儿酸奶厂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发展乡街17109

阿纳迪雅儿原味酸奶

180/

/

2019/09/21

 大肠菌群;
 
酵母;      霉菌

240CFU/mL;290CFU/mL;360CFU/mL;450CFU/mL;190CFU/mL310CFU/mL
270CFU/mL

n=5,c=2,m=1CFU/mL,M=5CFU/mL
100CFU/mL
30CFU/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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