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1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期)》。据通告,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盐、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饮料11类食品和1类食品添加剂,共4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执行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不合格食品涉及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酒精度、甲醇、耗氧量(以O₂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凯里市金九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贵州凯里花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青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贵州贵果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人红覆盆子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标称贵州贵果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果王覆盆子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标称贵州定南投资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泉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标称黄平县旧州冷水泉水厂生产的十万营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七、标称黄平县旧州冷水泉水厂生产的冷水泉包装饮用水,耗氧量(以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标称瓮安县茅坡龙潭纯净水厂生产的龙潭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标称贵州梵净云天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山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标称江口县梵天淼康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梵天淼康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顺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凯里市金九叶食品有限公司 | 凯里市洗马河街道金九村八组 | 凯里市金九叶食品有限公司 | 贵州省凯里市洗马河街道金九村八组 | 椰蓉面包 | 100克/袋 | / | 2019/5/28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6g/kg║≤0.5g/kg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贵州贵果王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关岭大健康民族食药产业园 | 贵州贵果王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乡八角岩村中小企业孵化园 | 美人红覆盆子酒 | 500ml/瓶 18±1.0%vol | 贵果王 | 2019/1/28 | 甲醇║1.6g/L║≤0.6g/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2 | 贵州贵果王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关岭大健康民族食药产业园 | 贵州贵果王实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乡八角岩村中小企业孵化园 | 贵果王覆盆子酒 | 500ml/瓶 18.0±1.0%vol | 贵果王 | 2019/6/13 | 酒精度║22.3%vol║17.0%vol-19.0%vo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3 | 贵州凯里花清酒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下司镇淑里村 | 贵州凯里花清酒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下司镇淑里村 | 花青酒 | 500ml/瓶 18±1%vol | / | 2019/7/27 | 酒精度║15.0%vol║17.0%vol-19.0%vo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贵州定南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普定县龙场乡秀水村 | 贵州定南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中心大道馨苑小区6栋1-110号门面 | 天然泉水 | 18.9L/桶 | / | 2019/6/13 | 大肠菌群║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2 | 贵州梵净云天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双江镇镇江村龙井 | 贵州梵净云天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镇江村龙井 | 净山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 | 18.9L/桶 | 净山 | 2019/8/11 | 铜绿假单胞菌║11CFU/250mL;8CFU/250mL;5CFU/250mL;3CFU/250mL; 0CFU/250mL║n=5,c=0,m=0CFU/250m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3 | 黄平县旧州冷水泉水厂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旧州镇冷水河七里冲 | 黄平县旧州冷水泉水厂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旧州镇冷水河 | 十万营包装饮用水 | 18.9L/桶 | / | 2019/7/31 | 耗氧量(以O₂计)║49.4mg/L║≤2.0mg/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4 | 黄平县旧州冷水泉水厂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旧州镇冷水河七里冲 | 黄平县旧州冷水泉水厂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旧州镇冷水河 | 冷水泉包装饮用水 | 18.9L/桶 | / | 2019/7/31 | 耗氧量(以O₂计)║5.7mg/L║≤2.0mg/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5 | 江口县梵天淼康山泉水有限公司 | 江口县坝盘镇挂扣村田坝组 | 江口县梵天淼康山泉水有限公司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坝盘镇挂扣村田坝组 | 梵天淼康包装饮用水 | 18.9L/桶 | / | 2019/8/13 | 铜绿假单胞菌║50CFU/250mL;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6 | 瓮安县茅坡龙潭纯净水厂 | 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茅坡村 | 瓮安县茅坡龙潭纯净水厂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办事处茅坡村龙潭边 | 龙潭泉饮用纯净水 | 18.9L/桶 | / | 2019/8/5 | 铜绿假单胞菌║ |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 |
附件: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剂,少量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面包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面包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或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造成的。
二、酒精度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品质指标,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产品包装不严密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三、甲醇
甲醇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酒类发酵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甲醇,不同类别酒中的甲醇含量不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粮谷类蒸馏酒或以粮谷类蒸馏酒为酒基的配制酒中甲醇的最大限量为0.6g/L。酒类中甲醇不合格,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工业酒精,也可能是企业对生产原料控制不严或对生产工艺把控不当所致。甲醇具有一定的毒性,过量摄入甲醇容易引起中毒,甲醇在体内转变的代谢物有甲醛、甲酸等,可引起视力减退、视神经萎缩等症状。
四、耗氧量(以O₂计)
耗氧量是用来表示饮水和较洁净的水中所含可被高锰酸钾(在酸性或碱性条件下)氧化的物质(以有机物为主,也包括无机还原性物质)消耗氧的量,它是反映水体中有机及无机可氧化物质的常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₂计)的最大限量为2.0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单位水质净化达不到工艺要求或过程食品防护不当导致水质受到有机物污染导致。
五、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六、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潜在的危险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包装饮用水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到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