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9-11-18 16:02: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5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10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情况。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网监环节涉及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蜜饯及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开展监督抽检573批次,检出合格552批次,不合格21批次,合格率96.34%。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情况:

1、标称浏阳市程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米粉,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标称长沙市岳麓区初心食品厂生产的切片面包,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长沙市芙蓉区德正园农贸市场蔬菜区15-16号(肖中富)销售的红尖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销售的青豆角(豇豆),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销售的香芹,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长沙市天心区周林杰蔬菜店销售的韭菜,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长沙高新开发区严小平蔬菜店销售的韭菜,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商场销售的鲜鸡蛋,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商场销售的指天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长沙市开福区文伟娥包点店销售的油条,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长沙市天心区冒呢喃烧鸭店销售的叉烧肉(自制烧腊),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长沙市雨花区子骞快餐店销售的叉烧肉(自制烧腊),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长沙市岳麓区腊还烤虑快餐店销售的蜜汁叉烧(猪五花肉),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长沙市岳麓区腊还烤虑快餐店销售的明炉烤鸭,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长沙市岳麓区粤唯鲜餐饮店销售的叉烧,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长沙市天心区粤顺烧腊店销售的叉烧肉(自制烧腊),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长沙市芙蓉区庄恭海餐馆销售的烧鸭,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长沙市芙蓉区庄恭海餐馆销售的叉烧,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长沙市鹅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烧鹅,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长沙市鹅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烧鸭,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1、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商场销售的牛蛙,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商场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