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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绿豆芽中检出4-氯苯用乙酸钠

2019-11-13 16:11: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告称,本期公布8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82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霍州市汇鑫源生活超市销售的绿豆芽中检出4-氯苯用乙酸钠,检验机构为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82批次,具体为:

一、糕点

糕点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5项指标。

二、粮食加工品

粮食加工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甲醛次硫酸氢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硼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项指标。

三、乳制品

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铅(以Pb计)、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总砷等7项指标。

四、食盐

食盐1批次,检验项目为氯化钠(以湿基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5项指标。

五、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并[a]芘、过氧化值、铅(以Pb计)、酸价(KOH)、总砷(以As计)等5项指标。

六、调味品

调味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铅(Pb)、游离矿酸、总砷(以As计)、总酸(以乙酸计)等9项指标。

七、饮料

饮料1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铅(以Pb计)、沙门氏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6项指标。

八、食用农产品

1.蔬菜47批次,检验项目为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铅(以Pb计)、阿维菌素、倍硫磷、毒死蜱、氧乐果、氟虫腈、辛硫磷、啶虫脒、甲拌磷、克百威、灭蝇胺、水胺硫磷、吡虫啉、啶虫脒等17项指标。

2.畜禽肉及副产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克伦特罗、沙丁胺醇、五氯酚酸钠、莱克多巴胺、氟苯尼考、氯霉素、磺胺类(总量)等8项指标。

3.鲜蛋3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氯霉素、氧氟沙星等4项指标。

4.水果类10批次,检验项目为乐果、辛硫磷、氧乐果、多菌灵、克百威、丙溴磷、三唑磷、啶虫脒、毒死蜱、甲胺磷、杀螟硫磷、烯酰吗啉、倍硫磷、苯醚甲环唑、敌百虫、久效磷、四螨嗪、水胺硫磷等18项指标。

5.豆类3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等3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该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4-氯苯氧乙酸钠

一种广泛使用的添加于植物生长培养基的细胞分裂素,为诸如以下培养基所用:Murashige and Skoog培养基、Gamborg培养基以及Chu’s N6培养基。6-BA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细胞分裂素。具有抑制植物叶内叶绿素、核酸、蛋白质的分解,保绿防老;将氨基酸、生长素、无机盐等向处理部位调运等多种效能,广泛用在农业、果树和园艺作物从发芽到收获的各个阶段

2015年4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公告内容: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且目前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现重申: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凡在豆芽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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