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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抽检16类食品532批次样品 不合格15批次

2019-11-11 22:19: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2019年第42期)》。据通告,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以下简称抽检)16类食品5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总体情况

薯类及膨化食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饮料31批次,不合格6批次;食用农产品237批次,不合格6批次。糕点65批次,调味品1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53批次,肉制品20批次,乳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豆制品19批次,速冻食品18批次,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1.淳化盛鼎佰益超市销售的标称襄阳市小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喜春堂牌400g/袋老襄阳手工锅巴(麻辣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104,1.4×104,2.6×104,1.9×104,1.9×104,单位为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单位为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东门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宝鸡市欣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圣牌280克/袋秦圣擀面皮(陕西风味凉皮),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0×105,1.1×105,2.5×102,1.3×105,5.1×104,单位为CFU/g,标准值为n=5,c=2,m=104, M=105,单位为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东门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陕西秦吼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920克/袋刘一泡羊肉泡·经济四袋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105,3.1×105,2.1×105,2.1×105,2.7×105,单位为CFU/g,标准值为n=5,c=2,m=104,M=105,单位为CFU/g。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标称彬州鸣玉池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鸣玉池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8,0,0,0,0 ,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5.标称汉阴县龙寨沟山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8.9L/桶其他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7,0,0,16,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标称安康市今安康饮用水厂生产的18.9L/桶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7,29,0,0,17,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标称陕西泾阳恒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L/桶雨欣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0,25,0,0,12,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8.标称陕西泾阳恒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7L/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0,1,0,0,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标称柞水县秦巴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8.9L/桶秦巴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42,15,43,20,单位为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冻牛蛙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56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1.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关正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冻黄菇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37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2.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西乡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金刚烷胺检出值为104μg/kg。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3.西乡县利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938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4.2×103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4.南郑县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48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5.华阴市惠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乌鸡,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563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81μg/kg,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86μg/kg,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宝鸡、咸阳、安康、西咸新区、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咸阳、西安、安康、西咸新区、商洛、汉中、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7401-2014)、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规定n=5,c=2,m=104,M=105CFU/g。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四、金刚烷胺

金刚烷胺是一类抗病毒药物,对流感病毒具有良好的治疗作用,在人类流感类疾病防治和畜禽疫病防治领域得到大范围应用。但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积累的药物残留会经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积累会使人体产生神经毒性,并诱导人类流感病毒产生变异以及耐药性增强,给人类健康造成影响,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将金刚烷胺列入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鸡肉中检出金刚烷胺,可能是部分养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并受到短期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养殖生产中违规使用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

五、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较广谱、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六、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广谱、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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