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5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9-11-04 16:23: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14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饮料、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等5大类食品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144批次样品合格。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标称祁阳县龙溪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溪庭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东安县龙井山泉水厂生产的龙井山泉桶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湖南溢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面包(椰蓉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和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酸豆角,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华容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自制酱菜(酱辣椒),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岳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岳阳、永州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