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9>>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抽查7批次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产品 全部合格

2019-10-16 23:25: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9年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取了10家企业,有5家企业因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未抽到样品。实际抽取了郑州1个省辖市5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产品。经检验,7批次产品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第2批生产加工环节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产品的功能、检测误差、报警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产品等级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日期

承检机构

抽查结果

不合格项及未抽样原因

91410100053365046M1-1

河南中安电子探测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

QD6370K
01000)μmol/mol

/

2018-9

2019-4-23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10068817879771-1

河南欧泰威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

GDB
01000)μmol/mol

/

2019-2

2019-4-23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100785066631Q1-1

河南英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点型气体探测器)

/

KQ500D-CO

/

2019-4

2019-4-16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100769494476Q4-8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

图形商标

QB2000-03N01000)μmol/mol

/

2019-4

2019-4-25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100769494476Q4-8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硫化氢气体检测仪

图形商标

QB2000-07N0100)μmol/mol

/

2019-4

2019-4-25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10068712765661-1

河南宏天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

/

HT260EX
0100)μmol/mol

/

2019-4

2019-4-24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10068712765661-1

河南宏天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仪

/

HT260EX 020
μmol/mol

/

2017-1

2019-4-24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合格

 

91410600066475738B1-1

河南省保时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

/

/

/

/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未抽样

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

91410100791925471U2-2

河南汉威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

/

/

/

/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未抽样

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

91410100761653209W1-1

河南省智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

/

/

/

/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未抽样

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

914101002717271992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

/

/

/

/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未抽样

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

9141010070678583142-1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

/

/

/

/

河南省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未抽样

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