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11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0期。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8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共抽检1053批次,其中合格105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0.19%。
信息显示,1批次猪肉样品和1批次鲜鸡蛋样品被检出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氟苯尼考为广谱抗菌药物,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产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在猪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300μg/kg;但在产蛋家禽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氟苯尼考。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