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2期 2019年 第74号)。据通告,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均不合格。
信息显示,标称阿克苏南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鹰酒2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18年08月19日和2018年09月12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添加剂中人工生产的一种低热量甜味剂。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甜蜜素属于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但禁止在白酒中使用。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带入;二是企业违规使用;三是企业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阿克苏南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喀路 | 阿克苏南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喀路 | 鹰酒 | 500ml/瓶 | / | 2018/08/19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0.0003g/kg | 不得使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2 | 阿克苏南疆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喀路 | 阿克苏市便民水果店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东大街世纪广场25号 | 鹰酒 | 500ml/瓶 | / | 2018/09/12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0.00028g/kg | 不得使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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