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8>>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环保相关产品抽查结果

2019-04-03 16:25: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3日,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为切实加强对环保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全市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要求,市局于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环保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宛质监办字【2018】93号),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检查抽取了南阳市8家企业的8批次民用型煤产品和1家企业的1批次原煤

本次检查依据GB34170-2017民用型煤标准以及宛质监发【2018】93号文件,对民用型煤产品的发热量、全硫和挥发分项目进行检验。

经抽样检验,抽查南阳各地区8家企业的8个样品中:

8个样品发热量≥19.00。

8个样品全硫含量≤1.00

8个样品挥发分≤10.00

原煤提供数据。

本次监督检查抽取了南阳市1家企业的2批次车用乙醇汽油,其中E92#、E95#各1批次。

本次检查依据GB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标准以及宛质监发(2018)93号文件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对车用乙醇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对油品的馏程、蒸气压、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溶剂洗胶质含量、机械杂质、水分、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化合物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水溶性酸或碱等13个主要项目进行检测。

经抽样检验,2批次产品中的2批次产品检品合格,合格率为100%。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