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0月10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29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6类食品31批次样品。其中,抽检饮料1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2批次。
本次抽检的饮料是其他饮用水、饮用纯净水。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
本次抽检有1批次饮料大肠菌群不合格。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本次抽检有12饮料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蚌埠水映象纯净水厂生产的水映象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27),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4,8,11,2,6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蚌埠水映象纯净水厂生产的水映象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25),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4,12,4,1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蚌埠鑫海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海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29),大肠菌群检出值为7,9,2,4,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 ;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4,16,8,11,1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怀远县榴谷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谷山泉(生产日期/批号:2018-7-3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0,12,15,5,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怀远县榴谷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谷 山泉(生产日期/批号:2018-7-26),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6,8,12,5,1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6、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生产的石榴花饮用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3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7,3,4,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7、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生产的石榴花高档矿物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30),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5,3,7,9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8、怀远县鑫方达纯净水厂生产的鑫方达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7-3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6,3,11,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9、怀远县鑫方达纯净水厂生产的鑫 方达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11,5,7,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10、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怡仁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2,5,5,4,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11、五河县方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方达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2),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8,15,17,11,14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12、五河县海晶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晶纯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8-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5,7,10,4/,9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同时,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该公示的不合格食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被抽样单位该批次相关产品和所检项目检验不合格。抽样、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蚌埠水映象纯净水厂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村羊场组 | 固镇县水映象水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村羊场组 | 水映象纯净水 | 17L | / | 2018/7/27 | 铜绿假单胞菌║4/8/11/2/6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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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蚌埠水映象纯净水厂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村羊场组 | 固镇县水映象水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村羊场组 | 水映象饮用纯净水 | 17L | / | 2018/7/25 | 铜绿假单胞菌║3/4/12/4/15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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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蚌埠鑫海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农贸市场西门1栋5号 | 蚌埠鑫海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农贸市场西门1栋5号 | 鑫海饮用纯净水 | 18L | / | 2018/7/29 | 大肠菌群║7/9/2/4/1CFU/mL║n=5,c=0,m=0CFU/mL 铜绿假单胞菌║14/16/8/11/10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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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怀远县榴谷饮用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西路二水厂院内 | 怀远县榴谷饮用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西路二水厂院内 | 榴谷山泉 | 17L | / | 2018/7/31 | 铜绿假单胞菌║10/12/15/5/7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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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怀远县榴谷饮用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西路二水厂院内 | 怀远县榴谷饮用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怀远县荆山镇禹王西路二水厂院内 | 榴谷 山泉 | 17L | / | 2018/7/26 | 铜绿假单胞菌║6/8/12/5/15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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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 | 怀远县荆山镇老西门西首1000米处 | 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 | 怀远县荆山镇老西门西首1000米处 | 石榴花饮用净水 | 18.9L | / | 2018/7/31 | 铜绿假单胞菌║5/7/3/4/2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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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 | 怀远县荆山镇老西门西首1000米处 | 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 | 怀远县荆山镇老西门西首1000米处 | 石榴花高档矿物质水 | 18.9L | / | 2018/7/30 | 铜绿假单胞菌║5/5/3/7/9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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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怀远县鑫方达纯净水公司出品 | 安徽省怀远县城关镇顺河小区三单元102室 | 怀远县鑫方达纯净水厂 | 安徽省怀远县城关镇顺河小区三单元102室 | 鑫方达饮用水 | 15L | / | 2018/7/31 | 铜绿假单胞菌║5/6/3/11/3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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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怀远县鑫方达纯净水公司出品 | 安徽省怀远县城关镇顺河小区三单元102室 | 怀远县鑫方达纯净水厂 | 安徽省怀远县城关镇顺河小区三单元102室 | 鑫 方达饮用水 | 15L | / | 2018/8/1 | 铜绿假单胞菌║8/11/5/7/4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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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经济开发区4-7路口交叉 | 蚌埠鲲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经济开发区4-7路口交叉 | 怡仁包装饮用水 | 530ml/瓶 | / | 2018/8/2 | 铜绿假单胞菌║2/5/5/4/3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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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五河县方达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淮河路东段御龙湾二期1号楼109-110号 | 五河县方达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淮河路东段御龙湾二期1号楼109-110号 | 方达纯净水 | 15.1L | / | 2018/8/2 | 铜绿假单胞菌║8/15/17/11/14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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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五河县海晶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环城西路亿豪泊景城二期东门12、13、14号 | 五河县海晶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环城西路亿豪泊景城二期东门12、13、14号 | 海晶纯水 | 15.1L | / | 2018/8/1 | 铜绿假单胞菌║5/7/10/4/9CFU/250mL║n=5,c=0,m=0CFU/250mL | 饮料 | 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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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格信息
该公示的合格食品信息仅指本次抽检被抽样单位该批次相关产品和所检项目检验合格。抽样、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市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备注 |
1 | 蚌埠市晶康民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农贸市场西门2幢16号 | 蚌埠市晶康民纯净水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 | 晶康民纯净水 | 18L | 2018/7/30 | 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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