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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2018-09-28 17:50: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8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 该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53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3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3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3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由新发地批发市场供货,北京市景泰桥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B-3号阮萍经营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经检测实测值为0.056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1 mg/kg。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 由北京谢氏辉煌商贸有限公司供货,北京小白鲨饮食有限公司经营的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130 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由北京致美品尚科技有限公司供货,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关村南大街餐饮分公司经营的油菜,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经检测实测值为0.11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由北京福达际食品有限公司供货,北京贵友酒家经营的海鲈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经检测实测值为226 μg/kg,标准值规定为≤100 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亮甲店菜市场中心7号刘新舟经营的豇豆,不合格项目为克百威,经检测实测值为0.042 mg/kg,标准规定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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