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9日,江门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中秋佳节将近,为保障月饼安全质量,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月饼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全市共抽检了160批次,其中流通环节任务73批、生产环节61批次、餐饮环节26批次。受检企业58家,其中流通环节企业26家、餐饮环节企业10家,生产企业22家。检测项目包括: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过氧化值、酸价。经检验,159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信息如下:
江门市新会迎宾馆有限公司生产的单黄莲蓉月饼(广式月饼(生产日期:2018年08月10日,规格:600g/盒),大肠杆菌检出值为<10CFU/g,<10CFU/g、<10CFU/g、<10CFU/g、530CFU/g,超出标准规定(n=5,c=2,m=10,M=100 CFU/g),检验机构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新会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月饼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SC(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有没有霉点、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中秋节临近,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月饼和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1234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