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9月5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信息显示,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13大类食品45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新乡、许昌、商丘、兰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
1.长葛市国才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长葛市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初检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辉县市金港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成吉思汗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草原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003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河南中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豆沙粽,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4×104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4.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百酌亭酒坊销售的标称汝阳县杜康村御泉酒厂生产的1批次原酒一號,酒精度检出值为44.9%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兰考伊兰清真牛肉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伊迈酱鸡,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60000CFU/g、170000CFU/g、2300CFU/g、1700CFU/g、23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6.商丘市梁园区亿乐购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郑州隆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湿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65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初检机构为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百酌亭酒坊销售的标称汝阳县杜康村御泉酒厂生产的1批次九五至尊精醇黄瓷,酒精度检出值为45.2%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长葛市豫盛源食品有限公司 | 长葛市增福庙乡申店村 | 长葛市国才百货商店 | 长葛市和尚桥镇于井村 | 土豆粉 | 350克/袋 | 豫盛源+图形商标 | 2018-06-30 | 二氧化硫残留量║0.029g/kg║不得使用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初检机构: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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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成吉思汗酒业有限公司 | 阿荣旗复兴镇南街 | 辉县市金港商贸有限公司 | 辉县市共和路与涌金大道交叉口 | 大草原酒 | 460mL/瓶 | / | 2015-06-11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339g/kg║不得使用 | 酒类 |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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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中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 原阳县北东社区 | 河南中雪速冻食品有限公司 | 原阳县北东社区 | 豆沙粽 | 500g/袋 | / | 2018-04-22/20180422 | 菌落总数║5.4×104CFU/g║≤10000CFU/g | 糕点 | 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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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汝阳县杜康村御泉酒厂 | 汝阳县杜康村 | 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百酌亭酒坊 | 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 | 原酒一號 | 500ml/盒 | 杜福坊老酒頭+图形 | 2017-12-08/2017年12月8日 | 酒精度║44.9%vol║51~53%vol | 酒类 | 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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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兰考伊兰清真牛肉食品厂 | 兰考县兰曹公路北侧 | 兰考县新世纪量贩有限公司 | 兰考县中原路南段 | 伊迈酱鸡 | 750g/袋 | / | 2018-01-25 | 菌落总数║160000CFU/g、170000CFU/g、2300CFU/g、1700CFU/g、2300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 肉制品 | 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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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郑州隆鑫源食品有限公司 |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北段岗李村东 | 商丘市梁园区亿乐购副食店 | 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路东华锦城6A号楼106铺 | 土豆粉(湿粉条) | 300克/袋 | 豫丰源+图形商标 | 2018-06-10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65mg/kg║≤200mg/kg | 淀粉及淀粉制品 | 初检机构:商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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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汝阳县杜康村御泉酒厂 | 汝阳县杜康村 | 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百酌亭酒坊 | 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 | 九五至尊精醇黄瓷 | 500mL×2/盒 | / | 2018-03-28 | 酒精度║45.2%vol║51~53%vol | 酒类 | 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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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抽检项目包括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甲基嘧啶磷、马拉硫磷、丁草胺、氟酰胺。
2.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抽检项目包括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镉(以Cd计)、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敌草快、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二氧化钛、滑石粉、溴酸钾、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过氧化苯甲酰。
3.普通挂面、手工面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4.谷物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总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苯醚甲环唑。
5.玉米粉、玉米片、玉米碴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
6.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
7.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抽检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三、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鸡粉、鸡精调味料抽检项目包括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四、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腌腊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三甲胺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
2.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五、饮料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其他饮用水抽检项目包括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挥发性酚(以苯酚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2.蛋白饮料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铅(以Pb计)、氰化物(以HCN计)、三聚氰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3.碳酸饮料(汽水)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碳气容量、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咖啡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
六、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七、速冻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速冻调理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3.速冻水产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八、薯类和膨化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含油型膨化食品和非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项目包括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2.干制薯类(马铃薯片)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其他类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九、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2.啤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醛、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警示语标注。
3.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氰化物(以HCN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
4.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酒精度、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
十、蛋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再制蛋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十一、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淀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氢氰酸、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霉菌和酵母。
2.粉丝粉条等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十二、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
2.粽子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
十三、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油炸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亚硝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