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2日,江西省质监局官网通报2017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通报称,为查找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化解重点工业产品生产环节中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省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对食品用纸制品、纸巾、纸尿裤、饰面板/指接板/菜板等室内用板、暖手袋、陶瓷砖、棉大衣等7类105批次产品开展了风险监测,重点监测了可能危及健康安全的重金属残留、荧光增白剂、甲醛释放量、非正常工作、放射性核素、纤维原料要求等项目。
二、监测结果
(一)食品用纸制品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均采集自我省,共抽取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样品,依据GB 31604.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和GB 31604.3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重点对食品用纸制品的铅、镉、汞、砷、锑、镍、铬、钡等重金属迁移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本次风险监测的10批次样品中,铅9批次检出,砷10批次检出,但均未超过GB 4806.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其余元素均有部分检出,但目前暂无标准规定限量,仅作为数据积累。
(二)纸巾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均采集自本省,共抽取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样品,依据GB/T 20808-2011《纸巾纸》,重点对纸巾中的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被抽查样品所检项目均未检出荧光性物质。
(三)纸尿裤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采集自我国的福建、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等省(市、自治区),共抽取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样品,参考GB/T27741-2011《纸和纸板 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的测定》,重点对纸尿裤的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被抽查样品所检项目均未检出荧光性物质。
(四)饰面板/指接板/菜板等室内用板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均采集自本省,共抽取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样品,依据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重点对饰面板的甲醛释放量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3批次样品超出限值。
(五)暖手袋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均采集自广东和浙江2省,共抽取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样品,依据GB 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热式电热暖手袋的特殊要求》,重点对暖手袋的在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被抽查样品有3批次输入功率项目不合格,有5批次结构项目不合格。
(六)干压陶瓷砖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均采集自本省,共抽取了35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样品,依据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重点对干压陶瓷砖中的放射性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被抽查样品所检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
(七)棉大衣
本次风险监测的样品采集自流通领域,共抽取了10企业生产的10批次样品,依据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重点对棉大衣中的纤维原料要求、含杂率、短纤维含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1批次样品纤维原料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将本次风险监测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切实解决相关重点工业产品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有关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针对此次风险监测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发放告知书、约谈等方式,帮助企业查明原因,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对存在隐患的产品进行销毁或作必要的技术处理。要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三)对此次风险监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有关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进行梳理,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涉及生产许可的,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对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对涉嫌违法的,及时依法查处;对存在严重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督促企业进行召回。此次风险监测结果作为产品质量问题的线索和隐患,不作为处罚依据。
(四)各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加大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强化相关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有关工作情况,请各设区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省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