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23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公告称,日前,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天津、江苏2个省、直辖市15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商品开展了质量抽检。依据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
经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检验机构,重点检测了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最大骑行噪声、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等10项指标,其中,1个批次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欠压、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请及时举报。
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名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企业 | 质量等级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1 | 电动自行车 | 未标注 | 天津君成豪泰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品 | 中华红 | 2017-5-26 | 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
2 | 电动自行车 | 亨通雅玛哈 | 天津市新世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品 | 金丝猴 | 2017年9月10日 | 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