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19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经营环节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蔬菜、水产品和火锅调味料等共55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5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492批次,不合格14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中山市沙溪镇关先恒蔬菜档销售的豆角,克百威检出值为0.2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2.中山市坦洲镇吴容添蔬菜档销售的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98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3.中山市坦洲镇朱海涛菜档销售的辣椒,克百威检出值为0.22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4.中山市坦洲镇海哥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检出值为0.11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5.中山市五桂山延军菜档销售的豆角(豇豆),氧乐果检出值为2.88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6.中山市坦洲镇窦英益蔬菜档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检出值为0.114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7.中山市南区传新菜档销售的绿豆芽,铅检出值为0.377mg/kg,超出标准规定≤0.1mg/kg的要求;8.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杨亚雄水产档销售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1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9.中山市板芙镇群姐海鲜档销售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8.9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10.中山市坦洲镇吴桂清水产档销售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5.57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11.中山市坦洲镇唐忠翔水产档销售的白贝 ,氯霉素检出值为0.242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12.中山市小榄镇秀玉水产品档销售的新鲜贝类(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3.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13.中山市南头镇瑞兴海鲜档销售的新鲜贝类(花蚬),氯霉素检出值为2.4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14.中山市黄圃镇何泽明海鲜档销售的新鲜贝类(沙甲),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5.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