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2018年1月18日消息,2017年四季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该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虞区2家企业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0批次。
2017年4季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监督抽查时间 | 检验结论 | 不合格项目 |
1 | 电动自行车 | TDR 01Z | 2017年09月10日 | 绍兴市上虞凰中凰车业有限公司 | 2017年4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整车重量、反射器鸣号装置、脚踏行驶能力、百公里电耗 |
2 | 电动自行车 | TDR 15Z | 2017年09月15日 | 绍兴市一帆车业有限公司 | 2017年4季度 | 符合本次监督检查要求 | 整车重量、反射器鸣号装置、百公里电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