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5日,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唐山承担)信息的公告(2017第54期)》,1个批次浓香压榨花生油样品不合格。
本次发布的监督抽检信息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1批次。标称唐山汇香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滴”浓香压榨花生油(5L/桶 2017-04-15),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验结果为3.64mg/kg,标准值为≤0.3mg/kg。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责成相关处室及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问题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食品监督抽检问题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问题项目 | 分类 | 备注 |
1 | 唐山汇香植物油有限公司 | 滦南县扒齿港镇柱王庄村 | 唐山汇香植物油有限公司 | 滦南县扒齿港镇柱王庄村 | 浓香压榨花生油 | 5L/桶 | 纯滴 | 2017-04-15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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