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聊城市食药监局抽检食品合格率99.4%

2018-01-05 16:1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1月4日,聊城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等19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332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30批次,合格率99.4%。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产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检验结论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馒头

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大张馒头房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大张村

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大张馒头房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大张村

/

散装

生产日期2017-09-28

不合格

二氧化钛║42 mg/kg║不得添加

豆腐丝

冠县国良豆制品店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桑阿镇桑阿镇村121号

冠县国良豆制品店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桑阿镇桑阿镇村121号

/

散装

2017-09-25

不合格

山梨酸,g/kg、脱氢乙酸,g/kg║0.0330/不得检出、0.056/不得检出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