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北省质监局官网通报2017年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称,为加强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证后监管,按照《省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鄂质监量函﹝2017﹞379号)要求,省局于12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取得省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用双随机方式,从已经取得省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65家企业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3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其中10家武汉企业、2家荆州企业、1家宜昌企业,涉及电能表、燃气表、水表、衡器、环境监测等计量器具产品。按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范的要求,对企业是否超范围生产、型式批准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一致性、计量器具是否发生重大变更、计量器具生产检验条件是否和取证考核时一致、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出企业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时的生产条件。如宜昌市创新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装载机智能称重仪生产条件,武汉科达电力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因拆迁导致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等。
(二)法律法规意识不足。企业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认识不足,导致企业信息变更后不及时报备、计量器具性能发生变化不及时申请型式批准等问题的发生。
(三)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检验记录不完整、计量器具溯源不及时等问题。
(四)型式批准证书变更不及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发生变化,企业没有及时提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不满足生产条件的企业及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停顿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制造销售许可的计量器具,待整改完成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制造销售,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注销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加大对制造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计量法规宣传力度,从而确保计量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三)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各市州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予以吊销其制造许可并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制造计量器具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 整改措施 |
1 | 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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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新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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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汉蓝焰自动化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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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艾德姆衡器(武汉)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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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荆州市天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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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变更未报备 | 申请变更 |
7 | 湖北轻松仪表设备有限公司 | 1.地址变更未报备 2.设备一览表不完整 | 申请变更 补齐设备记录 |
8 | 武汉科达电力仪表有限责任公司 | 1.地址变更未报备 2.生产条件不满足 | 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待搬迁新址后申请复查 |
9 | 武汉天河衡器制造有限公司 | 生产场所和检验场所混合使用 | 重新划分生产和检验区域 |
10 | 武汉鑫润仪表有限公司 | 1.地址未变更 2.检验设备不齐全 | 申请变更 补齐检验设备 |
11 | 荆州市金星衡器厂 | 产品型式评价大纲已变化,产品未重新进行型式评价试验 | 责令重新提交型批申请 |
12 | 武汉市武衡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已经停止生产 | 注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
13 | 宜昌市创新电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已经停止生产 | 注销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