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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药监局: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12-21 16:28: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1日,中山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通告称,近期,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网络销售的8大类保健食品进行网络抽检工作,具体包括减肥类、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压类、增强免疫力类及其余功能类共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机构为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减肥类保健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辅助降血压类保健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辅助降血脂类保健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增强免疫力类保健食品4批次,全部合格;其余功能类保健食品1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其余功能类保健食品1批次:潮州市长乐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D钙咀嚼片,铅检出值为12 mg/kg,超出标准规定≤2.0mg/kg的要求。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消费提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6740-2014)规定,保健食品中铅含量应≤2.0mg/kg。铅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系统等产生终生性的伤害。中毒者开始会出现疲劳、失眠、食欲不振、胃疼、关节疼痛、贫血等症状,随着铅毒加深,更可诱发高血压、心脏衰竭、生殖障碍和肾衰竭等重疾,严重者可导致痴呆,甚至引发癌症。孕妇铅中毒后则可能产生流产、死胎、婴儿发育不良等严重后果。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1233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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