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1日,包头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00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是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等22个品种。主要检测:氨基酸态氮、铅、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敌敌畏、六六六、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钛、柠檬黄以及日落黄等85个指标,合格393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8.25%,涉及17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4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包头市白云区民族幼儿园食堂使用的勺子、盘子,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每50cm2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包头市白云区巴音宝格达蒙古大营饭店使用的吃盘、勺子、凉菜盘,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每50cm2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镇羽辰餐饮休闲娱乐中心使用的热菜盘,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每50cm2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包头市达茂旗万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热菜盘,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每50cm2检出大肠菌群,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级食品监管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食品经营单位对加工场所及餐饮具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并按照保藏要求进行保存,相关情况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