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17>>

辽宁省食药监局: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7-12-04 16:27: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3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本次公布的产品共计181批次,涉及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等7大类,其中合格176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抽检饼干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蛋制品1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3批次、调味品30批次均合格;餐饮食品104批次,合格100批次,不合格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7批次,合格16批次,不合格1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食品抽检不合格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葫芦岛市海王府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商城

葫芦岛市海王府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商城

酱肘子

/

/

2017/9/13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2.82mg/kg║不得使用

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

葫芦岛市富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市龙湾新区海辰路中段

葫芦岛市富都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新区海辰路中段

卤水千层耳

/

/

2017/9/13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1.15mg/kg║不得使用

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

葫芦岛凌河酒店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13-3号楼A

葫芦岛凌河酒店有限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13-3号楼A

肘子

/

/

2017/9/14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2.1mg/kg║不得使用

铁岭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4

沈阳市天合园酒店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01

沈阳市天合园酒店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01

酱猪手

/

/

2017/9/6

亚硝酸盐║8mg/kg║不得使用

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5

锦州市伊果食品有限公司

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二屯村

双塔区北大街商业城超市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北大街

伊果烤瓜籽

260/

伊果

2016/10/23

二氧化硫残留量║0.017g/kg║不得使用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