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6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6-BA)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整顿办函[2010]50号、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2,4-滴、3-甲基喹啉-2-羧酸、6-苄基腺嘌呤、阿维菌素、艾氏剂、安眠酮、氨苯砜、百菌清、倍硫磷、苯丁锡、苯醚甲环唑、苯线磷、苯唑西林、吡虫啉、苄星青霉素、丙森锌、丙酸睾酮、丙溴磷、虫螨腈、虫酰肼、除虫脲、雌二醇、哒螨灵、达氟沙星、滴滴涕、狄氏剂、敌敌畏、地虫硫磷、地美硝唑、啶虫脒、毒杀芬、毒死蜱、对硫磷、多菌灵、多氯联苯、多西环素、噁喹酸、恩诺沙星、二甲戊灵、二嗪磷、二氧化硫残留量、呋喃苯烯酸钠、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氟虫腈、氟甲喹、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腐霉利、镉、铬、红霉素、磺胺类、挥发性盐基氮、甲胺磷、甲拌磷、甲砜霉素、甲基对硫磷、甲基汞、甲基硫环磷、甲基异柳磷、甲萘威、甲氰菊酯、甲氧苄啶、金霉素、久效磷、克百威、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乐果、联苯菊酯、林丹、磷胺、硫丹、六六六、氯丹、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菊酯、氯霉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马拉硫磷、咪鲜胺、嘧菌酯、嘧霉胺、灭多威、灭线磷、内吸磷、七氯、铅、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噻虫嗪、三唑磷、杀虫脒、杀螟硫磷、杀扑磷、沙丁胺醇、沙拉沙星、水胺硫磷、四环素、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特丁硫磷、涕灭威、土霉素、无机砷、五氯硝基苯、西马特罗、辛硫磷、溴氰菊酯、亚胺硫磷、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异菌脲、蝇毒磷、治螟磷、总汞、总砷、组胺。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