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2类共2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十堰市武当山珍系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北十堰市武当山珍系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武当紫霄绿茶,氰戊菊酯、S-氰戊菊酯检出值为0.7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茅箭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