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救生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救生圈样品50批次,29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42%,不符合项目为重量、外观、尺寸、耐油、强度。
本次样品分别采自零售商店和电商两类渠道。主要依据GB/T 4302-2008《救生圈》标准,对外观、尺寸、重量、漂浮、强度、耐油、耐火共7类指标进行了检测。本次所监测的样品中,有27批次重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占总批次数的54%;有14批次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 占总批次数的28%;有10批次耐油不符合标准要求, 占总批次数的20%;有10批次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占总批次数的20%;有7批次外观不符合标准要求, 占总批次数的14%。
据介绍,标准对救生圈重量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救生圈圈体的强度以及有利于在救护落水者时抛投准确。救生圈重量不足则可能造成因风浪的影响而使救生圈在抛投中出现飘飞的现象,给救生打捞操作带来严重影响。部分监测样品重量不足1Kg,根本无法实现有效投掷,对救援工作会带来巨大影响。
辽宁省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救生圈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要明确购买救生圈的目的,避免将救生圈和游泳圈混淆。救生圈是救生设备,需要一定的性能指标。
2.购买救生圈时,建议优先选择外壳内充式救生圈或整体式救生圈。
3.选购救生圈时,应选择表面平滑,颜色均匀,把手索直径在1cm以上,四部分绳索能够在中间相交为佳。优先选购型号、生产厂家标识明显的产品
针对救生圈产品风险监测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质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通报监测情况。将本次风险监测结果通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以便及时掌握该产品的质量状况和风险点,做好预防和消费警示。
2.加强地区间沟通联系。将本次风险监测的检验结果函告生产企业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日常监管做参考依据。
3.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适时组织开展救生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